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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有哪些处理情形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7-02-21

  在民事诉讼中,相信大家对这个词并不陌生--上诉。在法定期间内,当事人如果对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不服,可以提起上诉,进入第二审程序。那么,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有哪些处理情形,裁判效力如何呢?

  一、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4种处理情形

  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审对案件的处理情况,共四种。以下法条请参考。

  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: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,经过审理,按照下列情形,分别处理:

  (一)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的,以判决、裁定方式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决、裁定;

  (二)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,以判决、裁定方式依法改判、撤销或者变更;

  (三)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,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,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;

  (四)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,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。

 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,当事人提起上诉的,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。

  二、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效力

 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,第二审法院即终审法院,第二审法院的裁判为终审裁判,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
  1、不得对裁判再行上诉。

  第二审法院的裁判是对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,一经送达当事人,即发生法律效力,当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诉。如果当事人认为第二审法院的裁判有错误,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。

  2、不得重新起诉。

  当事人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,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。但是,判决不准离婚、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、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除外。

  3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。

  对于第二审法院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,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,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;特殊情况下,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从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。

  好了,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4种处理情形以及二审裁判的效力。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处理情况主要依据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,适用法律是否正确,是否遵守法定程序而定。二审裁判效力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,二审裁判后不得对裁判再行上诉,不得重新起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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